根据成员国正式提交的核准书,《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达到生效门槛,将于2022年1月1日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4个非东盟成员国开始生效。
中国与RCEP成员国间的医药经贸合作潜力大。2019年,中国与RCEP成员国的医药进出口额达279亿美元,占中国医药贸易总额的19.2%。其中,中国对RCEP成员国的医药出口额达162.7亿美元。RCEP的生效实施将依托高水平的经贸规则进一步激发市场潜力。“充分利用RCEP的政策利好,医药企业可进一步结合‘一带一路’,加速国际化进程。”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王茂春如是表示。
降低贸易成本
医药进出口双向并进
在贸易层面,“RCEP的关税减让承诺将降低成员国间的贸易成本,推动我国优势产品对协定缔约方的出口,并扩大自缔约方的药用植物、高端制剂、医疗设备及高值耗材的进口,拉动医药贸易扩容。”王茂春指出。
根据RCEP关税减让安排,针对中药材,泰国的姜黄进口关税将在10年内从27%的基准税率降至零,柬埔寨对生姜、姜黄、藏红花、百里香等的进口关税将在15年内从15%左右的基准税率降至零。在西药类产品方面,越南的维生素进口关税将在15年内自6.5%左右的基准税率逐步降至零,对青霉素的进口关税将自第一年起从6.5%降至零;新西兰对化妆品的进口关税将在10年内从5%降至零;柬埔寨美容美甲产品的进口关税将在15年内从35%降至零。在医疗器械产品领域,老挝对各类医疗器械的进口关税均将在15年内自5%降至零,其中,呼吸机、体温计、影像设备、人工关节、助听器等产品的进口关税将自第一年起降至零……
伴随关税减免,中国的中药材,维生素、抗生素等西药类产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等将具备更大的成本优势,进而带动出口。
与此同时,中国对进口产品的降税安排也将拉动自缔约方的牙科、骨科等高值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等进口,并在满足国内市场多元化需求的同时,实现医保控费。
RCEP成员国是中国药材进口的重要来源地。中国自东盟进口的龙眼干和龙眼肉的关税将从第一年起将自20%下降至零,乳香、没药及血竭将从第一年起自3%降至零关税;对新西兰鹿茸的进口关税将在首年从11%降至零。在RCEP框架下,中国和日本首次达成双边关税减让安排,如中国自日本进口的现行6%的青霉素基准税率和5%~6%的抗癌药基准税率将逐年递减,均在第11年实现零关税;进口的兽用疫苗、重组人胰岛素等激素类产品将在第一年降至零关税,将有力推动高端制剂产品的进口。从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进口的内窥镜、麻醉设备、输血设备、肾脏透析设备、血压测量仪等有关仪器、假牙及牙科检查设备,血管支架等耗材大多在第一年降至零关税;自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进口的美容产品关税将在第一年自10%~ 15%的基准税率降至5%。这些措施都将带来贸易创造效应。
优化区域布局
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整合
RCEP框架下的原产地累积规则、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货物规则的落地实施,以及涵盖多个重要服务贸易领域的扩大开放举措将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在缔约方市场开展医疗健康服务,推动区域内的投资流动,自然人临时移动措施也为缔约方企业在区域内开展贸易投资合作创造了便利条件,将催生更多贸易投资商机。
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不仅覆盖了一些原本不容易享受到原产地税收优惠的货物,也统一了区域内各国间的原产地规则,有利于区域内产品供应链的进一步整合和相互间扩大投资,也有利于生产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我国是医药中间体、植物提取物、中药材、机械设备零部件等的生产和出口大国,原产地累积原则有利于区域内其他国家和地区下游生产企业进一步采购我国相关产品,扩大我国相关行业的出口。”王茂春表示,同时,东南亚国家是重要的中药材及保健食品原料产地,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在医疗技术及精密零件等领域的优势明显,RCEP原产地累积原则对中国医药医疗企业在区域内寻找更多优质供应商,提升自身国际竞争力,助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对医药产品而言,非关税壁垒是出口的最大障碍。为推进市场准入问题的解决,有必要加强多双边机制下的法规、技术标准磋商对话,推动贸易便利化,为市场开拓创造机会。”RCEP生效在即,王茂春提醒,医药行业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和形势研判,充分利用RCEP规则整合产业链上下游、海外渠道、售后服务,积极开展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本地化生产等多样化的合作,并抵御可能存在的风险,开展更有针对性的国际化布局。(记者 汤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