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格监管下,多家上市公司过往劣迹被揪了出来。数据显示,截至12月26日,12月份以来,沪深两市已有17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其中“信息披露违规”仍是被立案调查的主要原因。在17家公司中,有16家被立案调查的原因是“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另1家是因“涉嫌内幕交易”。
上述被立案调查的对象,既有上市公司本身,也有公司实控人、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因存在违规事项而被立案调查。在17家被立案调查的公司中,ST公司占据极大份额,达到13家,都是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而被调查。
大多数公司收到被立案调查的通知书后,都及时进行了披露,但也有一些公司被立案调查的时间和信息披露的时间有“时间差”。例如,*ST美尚在12月2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迎燕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控股股东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12月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王迎燕立案。公司和实控人被立案的时间与公告的时间相差了20天。
还有一部分公司因为“共同”问题而被立案调查。12月17日晚间,海航系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均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鉴于这些公司均具有海航系背景,又同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市场普遍解读为本次调查与历史上的违规事件有关,并非近期新发生的违规事件。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综合各方面信息来看,本次海航系多家公司集体被调查,极有可能与实控人违规占款有关。“在前期解决债务危机的过程中,相关主体极有可能存在多种类型违规行为。在证监会出具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受损的投资者有机会提起诉讼索赔。”
近年来,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致投资者受损,而投资者向上市公司成功索赔的案件并不少见。
需要注意的是,多家被立案调查的公司,在过往时间内发生过股东和高管层变动的情况。因此,很多投资者担心这些因素是否会影响其维护权益。
“如果违规发生时间较早,当时受影响的股东可能早已不是该公司现在在册的股东,该部分历史股东对历史‘旧账’可能已不再关心,参与诉讼索赔的意愿会比较低,民事诉讼对违规人的震慑作用会大打折扣。”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如果被追责的主体是上市公司,其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并不影响上市公司对外担责,但新的实际控制人可以依据入主该公司时的收购协议等文件,要求原实际控制人来赔偿损失。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