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补偿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1)赔偿金额应当公平、合理、合法、合理,并经被保险人同意;
(2)损失价值的估计应以危险事故发生时当地市场价格的估计为基础;
(3)当损失的价值无法估计时,或者当事人有异议时,可以采用恢复原状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赔偿;
(4)保险标的超过一个的,应当逐项单独计算,每一项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5)除定值保险外,应以危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损失价值为标准,限制保险金额,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损失补偿原则有哪些要遵循的
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的赔偿原则,即保险赔偿以弥补被保险人损失为前提,保险赔偿不能造成被保险人不当得利。
由全面赔偿原则和实际赔偿原则所构成。
全面赔偿原则 —— 使被保险人由于保险合同所规定的风险事故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通过保险金补偿的方式得到赔偿。
实际赔偿原则 —— 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赔偿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被保险人不能由于保险人的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