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A股市场首次公开募股(IPO)保持常态化发行节奏,市场运行平稳。Wind数据显示,按上市日计算,截至5月10日,年内共计109家企业成功实现IPO,交募资金额合计1385亿元。
与此同时,A股全市场IPO在审项目保持一定数量。数据显示,截至4月30日,我国A股全市场IPO在审项目共695家,其中,沪深主板占比36%,创业板、科创板占比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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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5月10日,全面注册制改革落地“满月”。Wind数据显示,截至5月10日,共计12家企业登陆沪深主板市场,募资总额合计222亿元。根据改革安排,全面注册制下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
半导体行业“吸金”能力强
今年以来,IPO保持常态化发行。Wind数据显示,按上市日计,截至5月10日,年内A股IPO共109家,较去年同期减少4家;IPO募集资金规模合计1385亿元,同比下降0.49%。在上市板块方面,沪深主板IPO共34家,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IPO家数分别为20家、25家、30家;在募集资金规模方面,沪深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募集资金分别为461.63亿元、511.98亿元、357.12亿元、54.2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证主板募资总额下降0.7%,深证主板增长1.38%,科创板下降0.46%,创业板下降0.54%,北交所增长2.05%。
分板块看,半导体行业“吸金”能力强。按万得二级行业分类,年内募集金额排名前5的行业是半导体与半导体生产设备、资本与货物、材料、技术硬件与设备、汽车与汽车零部件,募集金额分别为309.23亿元、297.90亿元、197.62亿元、94.97亿元、86.90亿元。
IPO“后备军”力量充足。数据显示,截至4月30日,我国A股全市场IPO在审项目共695家,其中,沪深主板占比36%,创业板、科创板占比55%。专家表示,目前我国A股全市场IPO在审项目保持一定数量,特别是国家战略发展行业在其中占有相当比例。从长远来看,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也将持续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从审核节奏看,近日,交易所上市委安排新一轮主板IPO企业上会。5月8日,沪市主板IPO企业安邦股份上会。这是自3月14日长时间空白以后终于有新的主板IPO企业步入“上会”阶段。本周共有3家主板IPO企业上会。创业板上会节奏较快,3月以来,每周都安排有IPO企业上会。
平安证券首席策略师魏伟表示,从目前IPO在审项目数量来看,全面注册之后,主板申报企业数量增加,其中科技属性高的行业企业比例也不断增加,这与中国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是一致的。从目前的审核速度看,IPO的常态化发行也在保持一定速度,不断在为市场提供增量活力。
主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满月
IPO保持平稳,为资本市场持续提供源头活水,背后离不开改革的力量。股票发行制度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基础制度之一,当前,A股发行制度正经历着重大变化——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
一个月前的4月10日,主板注册制首批10只新股“鸣锣敲钟”上市,A股交易也正式进入全面注册制时代。据Wind数据统计,主板注册制首批10家企业行业分布较为均衡,科技、制造、周期、消费板块均有涉及;IPO募资合计达212.11亿元。从经营能力来看,这些企业盈利能力较强。2022年,这10家企业合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935.42亿元、66.02亿元,同比增长9.79%、81.18%。
5月9日,主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满月。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截至5月9日收盘,相较于发行价,上述10只新股股价平均上涨39.08%,最高者上涨127.69%。
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全面注册制改革不仅会带来新股发行活跃度提升,更重要的是,给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了直接融资机会。主板设置了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突出注册制下精简优化和包容性的特征。全面注册制提高了IPO效率,降低了审核成本,让符合条件的企业更容易上市。这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实现快速融资,提高企业发展空间和竞争力。
中介机构需把好“第一道防线”
IPO的常态化发行节奏对于市场的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关注的是,IPO畅通与把好“入口关”并行不悖。特别是在全面注册制下,现场检查、现场督导进一步强化,对拟IPO企业及中介机构形成威慑力。有统计显示,截至4月底,2023年IPO终止企业91家。从91家终止企业拟上市板块分布情况来看,创业板49家、科创板20家、北交所14家、深主板5家、沪主板3家。
近日,深交所发布2023年第三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其中提到,今年3月,深交所针对3家创业板首发项目出具6份《监管工作函》,其中2家首发项目被提起现场督导后,存在“一督就撤”情形,1家首发项目的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不高、保荐机构核查把关不到位。
注册制改革的本质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提高投融资的便利性。在全面注册制下,新股发行价格和募资金额的规模不设任何行政限制,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发行定价能够有效地反映发行人的真实价值和市场需求,有利于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理性投资。但是,实行注册制也并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注册制要求压实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以及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由“受理即担责”调整为“申报即担责”,并将保荐人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全面核查验证”要求调整为“审慎核查”。
业内人士认为,在IPO审核端,“将发行人质量的把关责任真正交给中介机构,促使其把好‘入口关’的第一道防线”的监管取向愈发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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